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农家乐(民宿)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等政策文件。
三、适用对象
全区范围内,正常营业的农家乐(民宿)。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一是省级星级农家乐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拨付程序等内容。二是精品农家乐(民宿)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及认定程序、补助标准等内容。三是农家乐(民宿)集聚区创建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材料、创建和认定程序、补助标准、资金拨付等内容。
(一)省级农家乐星级评比方面:对获得三星级农家乐及以上荣誉的农家乐,分别给予五星级15万元、四星级10万元、三星级5万元的奖励。
(二)培育精品农家乐(民宿)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精品农家乐(民宿),评估投资额达到3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每增加300万元投资,补助金额增加3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创建农家乐(民宿)集聚区方面:对列入集聚村创建名单并经验收合格后的村,区财政按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每年集聚村创建不超过3个,由镇街具体实施。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取消内容
对获得省白金宿、金宿、银宿荣誉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修改内容
1.申报精品农家乐(民宿)的条件修改为:“获四星级农家乐及以上荣誉,且房间数7间及以上;上年度客房入住率达到30%以上;未享受过“小、精、美”特色民宿项目及精品农家乐(民宿)项目补助。”
2.申报精品农家乐(民宿)补助标准修改为:“对精品农家乐(民宿)投资额达到3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每增加300万元投资,补助金额增加30万元,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关键词解释
农家乐(民宿)是指利用农房、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为游客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经营性场所。
七、注意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4月5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张凤娣
联系电话:0571-89517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