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农家乐(民宿)品质,根据《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等精神,研究制定了《余杭区农家乐(民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杭区农家乐(民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农家乐(民宿)品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鼓励参与省级农家乐星级评比
(一)补助对象
全区范围内获得三星级农家乐及以上荣誉、且正常营业的农家乐。
(二)补助标准
对获得三星级农家乐及以上荣誉的农家乐,分别给予五星级15万元、四星级10万元、三星级5万元的奖励。通过升级评定的给予补差奖励,不予重复享受。
(三)资金拨付
以认定文件或星级证书为依据,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公示无异议发文后,拨付资金。
二、培育精品农家乐(民宿)
(一)申报对象
全区范围内,正常营业的农家乐(民宿)。
(二)申报条件
1.获得四星级农家乐及以上荣誉,且房间数7间及以上;
2.上年度客房入住率达到30%以上;
3.未享受过“小、精、美”特色民宿项目及精品农家乐(民宿)项目补助;
4.在改造、装修、装饰等方面合计投入300万元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精品农家乐(民宿)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在改造、装修、装饰等方面投资的清单及相应证明性材料;
3.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及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农家乐(民宿)填报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初审后,向镇街提出申请。
2.审核推荐。各镇街根据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认定。根据镇街上报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请的农家乐(民宿)在改造、装修、装饰等方面的投资额度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意见,区级部门审核确定。
(五)补助标准
对精品农家乐(民宿)投资额达到3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每增加300万元投资,补助金额增加30万元,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创建农家乐(民宿)集聚区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农家乐(民宿)经营户达到20户或总床位150张以上的行政村;
2.村班子战斗力强,村级集体经济和农家乐(民宿)产业发展思路清晰。
(二)申报材料
1.余杭区农家乐(民宿)集聚村申请表(附件3);
2.余杭区农家乐(民宿)集聚村创建方案计划表(附件4)。
(三)创建和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向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及区级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农家乐(民宿)集聚村创建名单。
3.立项发文。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并明确建设内容。
(四)补助标准
每年集聚村创建不超过3个,由镇街具体实施,区财政按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资金拨付
立项发文后,预拨补助资金50%到镇街,项目完工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报告,拨付剩余资金。
四、监督管理
1.对受扶持的农家乐(民宿)凡发现有虚报、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立即纠正并收回所补资金,三年内不得申请享受财政补助政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当年度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农家乐(民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年度评比评选的申报资格。
五、其他
1.本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25年4月5日起施行,原《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发〔2023〕63号)文件相应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