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4〕86号)等文件精神,为秉持“以人才为本”的理念,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百千万”行动,培育“百名乡村头雁、千名农创客、万名新农人”,结合工作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杭区农业领域人才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区委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打造余杭区农业农村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领域人才类补助发放工作,蓄势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和《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4〕8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业科技人才引用奖励
(一)顶尖、领军人才创业就业奖励
1.申请对象
自2024年1月1日起到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创业或就业并已取得杭州市级或余杭区级A-D类有效人才证书的人员。
2.补助标准
在享受其他各类补助的基础上,对A-D类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分3年按照20%、30%、50%的比例逐年发放。
3.申请材料
顶尖、领军人才创业就业补助申报表(附件1);
身份证复印件;
杭州市级或余杭区级A-D类有效人才证书;
创业人员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一年以上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在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最近不少于12个月(连续缴纳,不含补缴)个人参保证明、单位劳务合同;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方式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复印件。
(二)农业主体科技人才引用补助
1.申请对象
余杭区范围内从事种养殖的农业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
2024年1月1日之后从事种养殖的农业经营主体聘请高校、科研院所在职教授、副教授、博士后、博士、浙农英才等进行科研服务并在当年度开展产学研项目的,对于科研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照其协议或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申请单位每年度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类似项目补助。
3. 申请材料
(1)农业经营主体科技人才引用补助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在职教授、副教授、博士后、博士、浙农英才等科研人员签订的科研服务协议或合同并附有关票据;
(4)科研人员资质证明,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等;
(5)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支付凭证;
(6)产学研项目开展或相关成果证明。
二、农创客奖励
农创客是指引领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的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销售,农业生产服务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手工艺、农村电商、农村文化等领域的创业者或优秀就业者。
(一)创业类农创客初创补助
1.申请对象
自2024年1月1日起落地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并经认定,且录入管理系统的创业类农创客。
2.补助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创业类农创客给予一次性0.5万元补助。
3.申请材料
(1)创业类农创客初创补助申报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方式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复印件。
(二)农创客创新创业项目评比奖励
1.申请对象
自2024年1月1日起落地我区涉农领域进行首次创业,法人被认定为农创客,且参加区级农创客创业创新项目评比并获奖的单位。
2.补助标准
对获评一、二、三等奖项目的单位,参评项目已实际落地余杭并有效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20、10万元创业奖励。
3.申请材料
(1)农创客创新创业项目评比奖励申报表(附件4);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法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方式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复印件;
(5)提供不少于近1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6)单位实际运营、办公场地、承租场所等照片。
(三)农创客共富基地(示范基地)补助
1.申请对象
在我区生产、经营、销售、服务并被评定为省级、市级农创客共富基地(示范基地)的农业主体。
2.补助标准
对获评省级、市级农创客共富基地(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申请材料
(1)农创客共富基地(示范基地)补助申请表(附件5);
(2)法人或实际控股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农创客共富基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或证书。
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技术人员从业津贴
1.申请对象
新引进农民高级技师、高级技工(一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余杭区有一定规模(参照余农发〔2017〕84号文件规定)且从事种养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区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区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区级及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精品民宿,镇、村级强村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满足区人社局生活安家补贴申领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领取生活安家补贴同时可申领农业从业津贴:
(1)2024年1月1日之后到我区上述农业经营主体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其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农民高级技师、高级技工(一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在余杭区上述农业经营主体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并全职工作;
技术人员职称、技工证书与农业领域相关且与工作岗位相匹配。
2.津贴标准
从业津贴分3次领取,在我区上述农业经营主体连续工作且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保可申请首笔津贴,之后每连续工作且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保可申请后一笔津贴,具体如下: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业津贴总额每人3万元:首次0.5万元,第二次1万元,第三次1.5万元;
(2)农民高级技师从业津贴总额每人5万元:首次1万元,第二次1.5万元,第三次2.5万元;
(3)高级技工(一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从业津贴总额每人7万元:首次1.5万元,第二次2万元,第三次3.5万元;
(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从业津贴总额每人9万元:首次2万元,第二次3万元,第三次4万元;
(5)正高职称人员从业津贴总额12万元:首次3万元,第二次4万元,第三次5万元;
(6)以上人员在余杭西部五镇(瓶窑、径山、黄湖、鸬鸟、百丈)就业创业的,补贴申领时额外追加每次1万元的交通补助。
3.申请流程
(1)线上申报,申报网址:
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policy/yh_py_000015_cash?id=817
选择法人登录,登录所在单位账号,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补助申报,如未创建过单位账号,先申请注册;
选择惠企政策,搜索“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技术人员从业津贴”,点击“申报记录”,点击“新增员工”,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四、农民学历教育提升补助
1.申请对象
在余杭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涉农工作人员及进入农业行业的创新创业者,并符合以下条件:
成功报名高等院校开设的涉农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升相关专业并被正式录取;
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报名至取得毕业证书期间,需要在余杭区全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并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
2.补助标准
学员报名至取得毕业证书期间,在余杭区全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并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待学员毕业后,凭毕业证给予学费全额报销,以培养高校学费发票为准。考试报名费、往返交通费、生活伙食费和住宿费,由学员自理。
3.申请材料
(1)报名备案表;
(2)学历教育提升补助申请表(附件6);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就读期间在涉农领域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
(6)工作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学费发票原件。
五、技术提升、各类奖金与参加技能大赛配套奖励
1.申请对象
在余杭区内涉农产业领域全职工作或创业的人员。
2.奖励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相应奖励:
(1)对新评定涉农类职称或新取得涉农类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以下一次性补助: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农民技师1千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农民高级技师5千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万元;
(2)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各类奖金的农业人才,按获奖金额实行区级奖励1:1配套,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
(3)鼓励农业人才参加举办地点不在余杭区的国家、省、市级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由农业部门推荐选送的,按照国家、省、市级给予参赛选手1万元、0.5万元、0.1万元补助。
3.申请材料
(1)技术提升、各类奖金与参加技能大赛配套奖励申报表(附件7);
(2)身份证复印件;
(3)技术提升、各类奖金、农业部门推荐参加技能大赛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所在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所在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最近不少于12个月(连续缴纳,不含补缴)个人参保证明。
六、办理流程
1.材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单位或人员填写完成材料后提交至属地镇街,经镇街审核同意报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
2.从业津贴、补助或奖励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对材料进行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发放到申领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七、部门职责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材料的受理、审核和补助发放。
2.区财政局承担补助资金的预算、协调和结算。
八、其他说明
1.申请人须全职在我区农业生产领域工作,并连续缴纳余杭区社保(不含补缴),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政府机关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除外。
2.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在单位弄虚作假的,在全区进行通报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补助。
3.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起新引进人员,2024年前已在申领农业生产领域人才补助且未申领完毕人员按照之前政策继续申领余下补助。
4.如上述补助或奖励改为网上申报,以网上申报所需材料为准。
本细则自2025年2月24日起施行,2024年度相关政策参照本细则执行,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树立“大人才观”理念,加快构建“百名乡村头雁、千名农创客、万名新农人”人才矩阵,切实规范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与“土专家”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试行)》(浙农专发〔2024〕37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持续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4〕8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认定
(一)申报对象
余杭区范围内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组织和其他类企业,如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各级强村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
(二)申报条件
1.基地环境整洁,产业特色明显,技术特点突出,建有与培训主体内容相衔接的、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学习设施与设备,并且拥有能满足学员学习、见习和实习的场所,交通便利者优先;
2.申报主体应建有能容纳4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脑、空调等相关设施设备;
3.申报主体应有2人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大专及以上学历;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申报主体需在当地产业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产业特色鲜明、业态模式先进、示范带动性强,热衷于农民教育培训事业。
5.申报主体需完善自身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业务培训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主要内容
田间学校主要以实践教学点作为农民培训的补充,鼓励田间学校与录入“浙农人人才调度管理系统”的各类培训机构合作,承担现场教学任务,充分发挥其产业优势和土专家在实践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四)认定与评价
1.认定
(1)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图片,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并经镇街主管科室初审。
(2)区农业农村局复审。
(3)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要求,择优确定田间学校名单,进行挂牌认定,总量不超过15家,一定两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通知各镇街及申报单位。
(4)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制作“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标牌,并对其进行统一宣传。
2.评价
(1)区农业农村局每年对田间学校进行考核评价。田间学校提交年度评价申请表(附件2),余杭区田间学校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3,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委托培训单位填写),培训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
(2)田间学校每年承接的各类农民培训总人数不少于150人次,累计培训课时不少于16课时,方可参加当年度评价。
(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分表(附件4)对田间学校评定,优秀(85分及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五)资金补助
对每年评价通过的田间学校,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优秀单位每个补助3万元,良好单位每个补助1万元,优秀单位每年评价不超过3个,良好单位每年评价不超过5个。
(六)田间学校撤销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田间学校资格:
1.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教学工作的;
2.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承担实训任务的;
3.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情况,不宜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
4.因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等注销登记的;
5.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
(七)其它规定
1.田间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田间学校承接培训委托项目,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一期一结。
二、“土专家”认定
(一)申报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已录入现代“新农人”中的“十路人才”库,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农民技师或中级农艺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职业技能二级及以上资格证的涉农技术人员。
2.传统技艺非遗传承人,被认定为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技艺类)。
3.经农业部门推荐,参加区级及以上农业技能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现代“新农人”。
4.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实用技术研究,能够带头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及推广,承担省市区级试验创新项目,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等。
5.示范带动作用好,在助推余杭农业农村发展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公认度强,并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积极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技术帮扶、技艺传承方面作出贡献。
(二)申报程序
1.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余杭区“土专家”认定工作。
2.土专家认定。申报人提交申报表(见附件5),并经镇街主管科室初审,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科站复审后,组织相关产业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农民素质教育“土专家”师资库,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申报材料
填写“土专家”认定申报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申请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新闻媒体报道、发布刊物资料、授课经历证明、创新专利证明等。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申报资格。
本细则自自2025年2月24日起施行,2024年度相关政策参照本细则执行,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切实做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百千万”行动,加快构建“百名乡村头雁、千名农创客、万名新农人”人才矩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区委相关部署及刘颖书记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大力培育永争一流的高素养劳动者队伍”要求,树牢“大人才观”,探索人才振兴的新模式和新路径,深入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注重人才全面发展,构建现代“新农人”培育体系,打造以人才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余杭样本”。
二、培训目标
全区每年组织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训重点项目15项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600人次以上,着力打造培训品牌,全面提升农民素养。
三、具体细则
(一)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乡村发展、建设、治理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广、生产经营、电商促富、农旅发展、技能带动、规划建设、文化艺术、公共服务、运营管理、数字化建设等工作,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创意、新风貌等现代化特质的农业从业人员。
(二)培训类型
1.重点项目培训
培训人员为具有一定的职业特长、一定的规模、一定的示范带动及团队领衔作用的人才,对农业产业提升、农业创新发展或农艺传承等具有创新发展思维的农业新型主体负责人、骨干成员,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种养殖大户、农村劳动者、创新创业者、生产技术骨干、乡村建设运营人才等,优先参加农民素质教育重点项目培训。
2.一般项目培训
培训人员符合培训对象定义,参加文明素质提升、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科普知识、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民创新创业等相关能力或业务提升一般培训。
3.网络授课培训
各镇街根据年度农民素质教育培训任务计划,如遇到不适宜现场开班的情况,可通过网络直播、视频播放等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三)培训方法
1.课堂教学。包含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学习、讨论交流、项目路演、竞技比赛等形式。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田间学校、实践教学点及其他利于学习的基地等开展操作练习、实践体验、现场交流等。
3.网络教学。通过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四)培训机构
录入“浙农人人才调度管理系统”的农民培训机构根据条件情况分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归口省级、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余杭区严格遵循“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发文公布”的入库流程,每2年动态调整一次三类农民培训机构。
1.入库对象
申报主体为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组织和其他类企业,且主营范围包含培训相关业务,社会信用良好,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入库条件
(1)具有必要的培训设施和场所。教学办公设备齐全,自有多媒体教室(课桌式容纳50人)至少1个,小型教室(课桌式容纳30人)至少1个,餐饮需满足自有或就近有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能接待50人以上的条件,必须具备消防、卫生、安全防护等条件。
(2)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师资队伍。配备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有从业资格资质的财会人员不少于1名,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0名,其中自有师资不少于1名。
3.具体要求
(1)训前有设计。培训机构应坚持课程设置与需求精准匹配原则,根据培训主题和学员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坚持理论实践结合、线上线下融合,并在农民培训数字化平台提交培训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应重视实践教学,坚持课程主题内容与教师专业特长相匹配,充分调动师资力量,并按照师资管理要求及时将教师信息登记入库。
(2)训中有管理。培训机构应落实专人做好跟班服务,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教学质量,并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的飞行检查。应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学员到课率原则上不低于85%,个别无法按期参训的学员,应填写请假单并由跟班负责人签字审批。学员请假时间超过培训总时长的50%则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应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教材采购、学员保险等相关开支。讲课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3)训后有评估。培训机构应按照“一班一册”做好台账管理,包括文件依据、培训方案(教学设计)、学员名单和签到表、相关课件或提纲、费用清单及有关单据、课堂风采展示、培训质量承诺书、培训总结、媒体宣传报道、学员评价或心得体会等。应采取措施,确保学员在农民培训数字化平台中客观地完成满意度评价,包括机构、课程、教师、后勤等方面的完整评价。
4.申报材料
(1)余杭区农民培训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
(2)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征信佐证材料;
(3)有关培训设施和场所、管理人员及师资队伍的证明材料。
5.认定流程
(1)机构申请。各培训机构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同步在申报网址(https://zncf.zjagri.cn/znc/resource/html/zjOrgDeclare/index.html#/Login?VNK=72c23658)中填报申请信息。
(2)严格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所申请培训机构的从业经验、设施场所、人员配备、师资力量、产业优势、专业特色和管理规范等方面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发文公布。区农业农村局对评审通过的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验收评价
1.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由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主办,可委托录入“浙农人人才调度管理系统”的一、二、三类培训机构承办,做到一班一台账,培训机构与镇街各自做好报关工作,以备审计审查。
2.全年培训任务完成后由主办单位联合培训单位进行自查,主办单位通过政采云采购服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全年培训班台账资料进行审计,主要审计授课老师资质、培训时长、食宿等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培训经费中管理服务费(含税款)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0%。各镇街当年度提交一份总体审计报告给区农教总站,区农教总站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培训资金。
3.区农教总站每年对培训第三方开展飞行检查,对每年度两次飞行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主办单位另行选择培训单位开展后续培训;若连续两年未开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涉农培训,取消下一轮入库申报资格。
五、相关政策
农民素质教育补助资金用于全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数量、完成绩效、农民满意程度等情况核定。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培训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培训台账进行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全额核定支出;各镇街开展的培训工作,重点项目培训按核定支出的70%补助,各镇街配套30%,一般项目培训要求各镇街按区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1的比例配套。各镇街要设立农民素质教育专用账户,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重点项目培训
对列入重点培训项目的(重点项目至少培训3天以上),按申报类别不同实施补助。鼓励领军人物出省或境外学习,人均补助不高于20000元。培训项目由镇街及局各科站申报推荐,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立项,研修班(120学时)人均补助不高于5000元;长期班(40学时及以上)人均补助不高于2500元;短期班(24学时及以上)人均补助不高于1000元。
2. 一般项目培训
一般项目培训以开展系列化教学为主,按90元/(人·天)补助,不到一天8学时的按半天4学时计算,补助50元/人。若有实践培训或耗材的,给予额外一次性50元/人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人才相关政策,积极办好各类培训班。各级部门要形成合力,提高服务宗旨意识,切实加强政策和业务技术服务指导,确保每年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二)严格培训管理
对项目资金实施全程透明监管,公开资金使用范围、培训对象、培训项目、申报程序等内容,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每个培训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及时完整地将学员培训信息录入相应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落实考核评价
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镇街开展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计入每年度镇街的农民培训考核评分。加强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形成结果反馈、整改落实、绩效提升的良性循环。
如上级文件实施内容有变化的,农财两局将视变化情况重新联合发文执行。
本细则自2025年2月24日起施行,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