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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20 12:12   阅读:

一、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培育巴蜀文化名家,推出天府精品力作,努力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系列重要要求。

二、必要性分析

  成都是川剧艺术的发祥地和重要的传播区域,以川剧为代表的戏曲艺术是天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时代的发展、体制的变革,以及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我市的戏曲事业也出现了戏曲院团生存艰难,戏曲观众大普减少,戏曲人才严重缺失等危机。因此保护、传承和发展戏曲事业,成为当前我市发展天府文化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国务院、四川省相继出台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成为我市开展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文化部、省文化厅要求各地在充分领学习会国家、省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出台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相关文件,并将在今年对各地出台情况进行检查。

三、编制思路

  确定成都市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工作的总体目标

  如何正确处理戏曲艺术保护与传承发展的关系

  梳理分析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具体内容

  确定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的工作职责

  确定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具体措施

四、起草过程

  2016年3月初,市文广新局开始了《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3月5日—15日起草组组对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广泛收集材料。

  3月20日形成了《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后进行修改,形成《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月25日,征求相关市级部门、市级戏曲院团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2016年4月18日报市政府审议。

  2016年7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召集相关市级部门及国有戏曲院团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市文广新局按照会议精神在征求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15个市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对实施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并于2017年1月23日报市政府。

  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再次征求了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的意见建议,共有5家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8条,经过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最终采纳了2条建议。

  2017年6月9日邀请省、市戏曲专家,召开《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专家论证会,形成评审意见。结合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文化建设系列重要要求,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现在的送审稿。

  2017 年6月16日,《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无意见。

  2017年6月28日,市文广新局将《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

  2017年7月31日,《成都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八个部分,4800余字。既贯彻了中央和省上的相关文件精神,又结合了成都实际,突出其针对性。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健全以川剧、京剧、木偶戏、皮影戏为主的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

  第二部分为加强戏曲艺术传承保护。开展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继续做好全市促进川剧发展工作,传承保护京剧、木偶戏、皮影戏等戏曲剧种。

  第三部分为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在籍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完善保障戏曲艺术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

  第四部分为扶持培育戏曲市场。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沙巴体育娱乐场服务目录,培育戏曲消费群体,加强财税政策支持,落实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为改善戏曲创作演出条件。加快实现国有戏曲院团“一团一场”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鼓励戏曲表演团体探索市场化发展道路。

  第六部分为建立戏曲艺术评价体系。以服务戏曲艺术家和引导戏曲创作方向为宗旨,建立戏曲艺术评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倡导专业批评精神。

  第七部分为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和普及,加大戏曲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

  第八部分为保障措施。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的经费投入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重点措施和特色

  (一)明确提出各级财政应通过现有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大对戏曲传承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的经费投入机制。

  (二)明确提出继续做好成都市促进川剧发展工作。对全市从事川剧演出、研究的单位或个人开展的川剧艺术人才培养、创作展演、普及推广、传承研究等方面项目继续给予扶持。

  (三)明确提出加快解决国有戏曲院团办公、排练、演出场所问题,实现国有戏曲院团“一团一场”。

  (四)明确提出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沙巴体育娱乐场服务目录,定期举办“京川戏剧展演月”、“精品剧目成都展演”、中国儿童戏剧节成都分会场、“点亮童心、放飞梦想”亲子剧场等本土品牌活动。

  (五)明确提出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在籍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活动,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严把到学校演出和向学生推荐的戏曲剧目的内容质量关。

解读机构: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解读人:张德才

联系电话:028—61885282,133080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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