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审核
2、办理单位: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文广新局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4825、86921929
8、投诉电话:86924837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改)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
3、《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1985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
4、《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7年1月1日施行)第九条。
三、申报条件
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业主单位
四、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
2、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项目考古勘探发掘完毕的报告;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和考古勘探发掘完毕的报告(考古勘探发掘单位出具)。
3、市文广新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
4、市文广新局出具审核意见。
六、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
2、市规划局出具的建筑项目并联审批办理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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