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审核
2、办理单位: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4825、86921929
8、投诉电话:86924837
二、法定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第五条;
3、《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第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在承诺时限内,由市文广新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
第三步: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单位,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持有《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安装。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的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书面申请;
2、《接收境外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星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集体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办公或居住区内境外人士所占比例在80%以上),由其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手续,并提供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入驻等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