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4825、86921929
8、投诉电话:86924837
二、法定依据
1、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
2、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2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到现场勘查。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同意或不同意开办的批复。
四、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1、申请书;
2、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3、人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专业证明或学历证明)、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和房产证)、设备证明(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