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杭余商国用(2010)第18701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0090456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46962号。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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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0101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3-11 15:5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01015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3-1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杭登公字[2025]余032号)
2025-03-11 15:5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杭余商国用(2010)第18701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0090456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46962号。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