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余杭区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审管办综合科联系。(地址:浙江省余杭区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邮编:311121,联系电话:0571-8850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发布部门文件6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集中采购12条等。及时更新维护区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等信息。此外,通过“余杭审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3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办未收到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各楼层均放置了入驻部门的政策资料、办事指南,以及便捷的“余省心”企业人才诉求码,切实优化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紧密围绕民众最为关心的热点话题,政府网站与“余杭审管”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信息,确保群众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积极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政策支持,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审管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深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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