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径山茶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振径山茶产业,根据《径山茶“五化十条”行动计划(2022年-2026年)》(余径山茶〔2022〕1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等文件精神,现印发《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余杭区“径山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 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余杭区“径山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径山茶是我区特色优势产业,是西部镇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柱产业。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径山茶“五化十条”行动计划(2022年-2026年)》(余径山茶〔2022〕1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精神,真正把径山茶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的“金钥匙”、实现共富的“金叶子”,推动我区径山茶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振径山茶产业,现就加快提升径山茶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至2026年,径山茶年产量达1万吨,茶业总产值突破60亿元,做大做强做优径山茶产业。完成径山茶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径山茶一二三产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基地建设,培育1-2家径山茶种苗基地,提升茶园生态化、茶厂标准化、文旅一体化建设,加强茶科技的导入和赋能,不断提高一二三产融合程度,拓宽径山茶销售半径,品牌价值达到40亿元,充分发挥径山茶产业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初步实现“茶企变庄园,茶园变公园,产区变景区”的三茶统筹高质量发展的蓝图。

二、工作重点

围绕径山茶一二三产全产业链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开展径山茶专用品种选育、推广及培育径山茶种苗基地;实施茶园扩种和茶树品种改良;推进茶园提升、美丽茶园及标准化茶厂星级评定工作;加大径山茶品牌营销和宣传力度,探索径山茶新型包装管理模式;加强对区径山茶行业协会和区茶文化研究会的业务指导;做好茶产业人才引育留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持续开展品种选育

1.选育推广径山茶专用品种。支持开展余杭区本地群体种茶树种质资源普查、利用和保护工作。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用于径山茶专用品种选育、扩繁及推广、本地种质资源圃和专用品种母本园的建设管理等,力争在2026年前完成5个新品种登记。(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2.培育径山茶种苗培育基地。培育1-2家径山茶种苗基地,通过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设备等建设,逐步形成与径山茶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优质苗种配套供应能力。对连片面积在20亩(含)以上,按新增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100万元。(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3.支持茶树良种推广。鼓励径山茶专用品种的推广种植,对新发展径山1号、径山2号系列径山茶专用良种茶以及其他适栽良种茶连片面积在30 亩(含)以上的茶园,该茶园内开展的茶树种苗、茶园基础及配套设施、土地平整及土壤地力提升、绿色防控等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最高给予每亩4500元、4000元补助。(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二)扶持茶园基础建设

4.鼓励茶叶病虫全程统一防控。在病虫监测和绿色防控基础上,鼓励镇街整建制开展茶叶全程统一防控。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茶叶统防统治要求,且覆盖面积达区域内茶叶种植面积50%以上的,区财政每年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镇街奖补,单个镇街奖补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年。(责任科室:区生态植保站)

5.开展全区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投保工作,同时,探索实施涉茶农业保险品种创新,进一步优化保费和费率,设置多档次选择,促进农民“愿保尽保”。(责任科室:农政法规科)

6.支持茶园提升建设。对区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审定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在政策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万元;对现代农业园区新增总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按实际审定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在政策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开展茶园提升建设的其他主体,新增投资额30万元(含)以上且连片面积在30亩(含)以上的项目,按实际审定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在政策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万元。鼓励按照茶园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品种搭配合理等要求,开展美丽茶园建设,对认定为省级美丽茶园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科室:合作经济科、现代农业发展科、区农技推广中心)

(三)提升生产加工水平

7.提升茶叶初制加工水平。对当年新改造购置茶叶初制加工设施设备总投资额在20万元(含)以上,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拥有茶园的茶叶企业,通过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开展茶叶深加工,当年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300万元。(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8.开展标准化茶厂星级评定。鼓励按照茶厂规划布局合理、规模适中、加工车间与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等要求,鼓励开展标准化茶厂建设。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标准化茶厂的,最高给予10万元、6万元分档补差奖励。(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9.鼓励茶叶提质科技化。支持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精传统名优茶,做大径山抹茶,探索夏秋茶精深加工,开发工艺白茶、花茶、茶饮基底原料、新茶饮茶食品等多茶类产品。对于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值得推广的主体,优先推荐申报农业“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单个不高于10万元)、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对总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农业科技合作项目,按核定总投入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等各类项目。(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科技教育科)

(四)持续强化品质保障

10.加强优质茶叶产品供给。鼓励提升主体的基层检测水平,对于通过考核验收的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按照检测相关设备的审定购置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新认定绿色食品的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绿色食品续展的主体给予1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等国家级项目的主体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省级项目的主体分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11.做大做强茶叶经营主体。鼓励茶叶主体通过流转、托管、订单等形式做大种植规模做强生产能力,推进规模化茶种植、茶生产。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对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园区最高给予20万元、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分档补差奖励。(责任科室:合作经济科、产业信息科)

12.鼓励和吸引各类茶叶专家、科技人才投身径山茶产业发展,打造一支茶叶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蓄势赋能茶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符合条件的享受“三农”人才政策补助。举办茶艺师、评茶师、茶叶加工工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进一步提升各茶类的加工技艺水平。(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农民素质服务总站)

(五)强化营销品牌建设

13.支持茶叶展示展销。参加由区茶办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省级及以上展销会(博览会),由区财政承担展位租金、展位装修费、展会广告费、资料印刷等费用。鼓励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茶叶评比活动,对获得中茶杯、中绿杯、国饮杯等国家级金奖(同等档次)、国家级银奖(同等档次)、浙江绿茶博览会省级金奖(同等档次)、浙江绿茶博览会省级银奖(同等档次)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生产经营主体,荣誉可以同享,但奖补资金政策不同享,按就高奖励。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自主参加业内有影响力的各类展销活动,根据展销级别予以奖励,按照国家级(国外举办的展会视同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14.鼓励茶叶销售体系建设。搭建覆盖全国主要茶消费市场的营销网络。对销售门店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经营内容的“三统一”;对当年新开设径山茶专卖店的,给予0.5万元奖励;当年在超市、商城等新增径山茶专卖柜台的,给予1万元奖励;每年对线上推广销售(含直播带货)径山茶等地产茶叶产品达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主体,最高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产业信息科)

15.创新径山茶包装设计和管理,开展专项宣传及茶事活动。鼓励在坚持和完善径山茶“六统一”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市场消费需求导向创新包装设计。由相关部门牵头,鼓励电商企业开展适合新兴消费群体需求的个性化包装设计;组织径山茶包装设计大赛并开展设计方案评比活动,并加强结果运用,由区财政予以资金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组织举办径山茶(径山红茶、径山抹茶)茶王赛等茶事活动,积极做好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平台上的径山茶专项宣传,积极鼓励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各类茶事节庆活动、径山茶推荐会等。鼓励区内涉茶协会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形式承办各项涉茶服务及茶事活动。区级协会、镇街等平台开展宣传及茶事活动,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后按50%比例给予补助,单次补助不超过30万元。(责任科室:区农技推广中心)

(六)加强对协会的业务指导

16.。区径山茶行业协会和区茶文化研究会,要主动开展在制、修订标准,“径山茶”证明商标管理、使用和保护,研究径山茶文化,举办茶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业务,进行径山茶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进一步弘扬径山茶文化,共图发展,推进余杭茶业产业化,促进茶业经济发展,助力径山茶产业全面提振。

17.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入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加入区径山茶行业协会,协会会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区茶办、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各项规定,维护好“径山茶”区域公用品牌的商誉和品质。企业应有统一的标识或标牌,进行荣誉上墙。

18.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两个协会应按照区茶办及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区茶办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会应按照章程对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茶办牵头区农业农村等各部门做好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茶产业发展具体工作,及时掌握、分析研究茶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区级相关部门强化举措、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涉茶镇街成立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茶叶工作的领导,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茶产业发展水平。

(二)优化资源配置。各部门、镇街要充分调动资源,在人员、资金、土地等要素上给予支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绩效。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径山茶产业,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撑、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径山茶产业发展政策的宣贯工作,动员各方力量来支持径山茶产业发展,营造发展壮大径山茶产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向广大茶农提供政策信息,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不断扩大政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四)落实绩效考核。建立径山茶产业实绩考核制度,对各项具体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切实发挥政策对产业发展的推动效果。

五、其他

1.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1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4年1月1日至实施之日期间,同类政策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2.本实施意见有效期内,其政策内容如与原有相关文件冲突的,以此意见为准。

3.本实施意见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余农发〔2024〕159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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