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机关部门(中心),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百丈镇“乡村博物馆+”黄金10条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文对外公开)


百丈镇“乡村博物馆+”黄金10条政策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和《余杭区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服务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推动乡村博物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推进人文乡村建设,整合利用资源,引导和鼓励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人才参与建设乡村博物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制定以下政策。

一、范围和对象

(一)本办法所称的乡村博物馆是指百丈镇范围内通过市级以及省级验收命名为乡村博物馆的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引导和鼓励的乡村博物馆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我镇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

(三)本办法适用的乡村博物馆分为公建民营类和非公建民营类乡村博物馆,公建民营类乡村博物馆指的是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空间交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运营的乡村博物馆,其他乡村博物馆统称为非公建民营类乡村博物馆。

二、激励政策

第一条 租金补助

对符合乡村博物馆创建基本条件的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三年租金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公建民营类乡村博物馆不享受此政策)

第二条 装修补助

按照“谁投入谁申请”原则,由民营企业或个人出资新建的乡村博物馆,低免收费开放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单位投入面积资金达到1000元及以上。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经审核提供的该类场馆在新建、改造、提升公共场馆上必要的装修、添置文体设施设备等投入(不含土地购置费、场地租金和展品等的投入,下同),按照单位面积投入资金设定补贴标准。投入资金在1000元/㎡(含)-1500元/㎡(不含)的,按照300元/㎡进行补贴;投入资金在1500元/㎡(含)-2000元/㎡(不含)的,按照450元/㎡进行补贴;投入资金在2000元/㎡(含)-3000元/㎡(不含)的,按照600元/㎡进行补贴;投入资金在3000元/㎡(含)以上的,按照900元/㎡进行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由镇政府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后兑现)

第三条 运行补助

乡村博物馆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设施限时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年限时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260天,且法定节假日免费开放,每周限时开放时间中至少含1天周末,场馆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限时免费开放时段需在9时至21时之间,有晚间错时开放时间。常态化提供面向公众的公益文化服务,全年组织举办公益性活动不少于12次,实际免费开放面积达到200㎡(含)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5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备注:公建民营类乡村博物馆按照运营协议执行,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条 活动补助

政府主办或承办,乡村博物馆协办落实区级及以上各类会议活动,经审核认定,给予活动所需经费的100%补助,每次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与部门重复补助。

乡村博物馆承办,并提前提交方案,经审核认定后开展的各类官方会议活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成效明显的,给予活动所需经费的50%补助,每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条 荣誉激励补助

乡村博物馆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且助力我镇创先争优相关工作的,以文件、奖状、证书、批示等为准,经审核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命名补助

对通过市级以及省级验收命名为乡村博物馆的,分别每家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对通过省级验收命名为星级乡村博物馆的,按三星、四星、五星分别给予每5万元、8万元、10万元,按照区级政策1:1配套,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对积极申报省级乡村博物馆的文化场馆,按规定要求完成藏品布展,镇财政预拨60%命名补助,通过省级乡村博物馆评定后,镇财政拨付剩余40%命名补助。

以上荣誉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补助标准。如获得更高荣誉奖项,按标准补足奖励差额。(公建民营类乡村博物馆不享受镇级配套政策)    

第七条 宣传推广奖励

乡村博物馆为百丈的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农产品、文创产品在微信进行宣传,单篇推文阅读量超10000次的,给予1000元奖励,单篇视频号点赞量超5000或转发量超50000,给予1000元奖励,相同或相近内容发布在不同渠道及不同时间的按一次计算,每家乡村博物馆每年奖励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第八条 智慧化提升改造补助

对乡村博物馆投资场馆设备,方案需提前报百丈镇审批通过,且智慧化提升设备全年投入使用不少于200天,给予投资额50%的奖励性补助,每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九条 更新展陈补助

乡村博物馆在本地正常运行三年以上,产生一定区域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需要更新基本陈列,且更新展品在50%以上的,经审核认定,按照陈列费用的6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十条 民宿布展补助

鼓励百丈镇内登记注册的民宿利用闲置空间,布展“小而美”的乡村博物馆。经提交创建方案,审核认定后,根据布展费用给予60%补助(不含民宿装修及藏品费用)。

三、其他

1.本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

2.本办法相关内容在有效期内,如与镇原相关文件冲突,以此办法为准;如遇上级政府部门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3.本办法内奖补资金政策不同享,按就高奖励。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百丈镇人民政府所有。有效期内将及时评估相关政策效用,并由百丈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完善。


附件:1.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百丈镇乡村博物馆政策申报实施细则

           2.百丈镇乡村博物馆政策兑现申报表


附件1

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百丈镇乡村博物馆政策申报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落实百丈镇“乡村博物馆+”黄金10条政策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申报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百丈镇范围内通过市级以及省级验收命名为乡村博物馆的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流程

建立主动申请、业务线审核、领导小组审定、政策兑现的四阶工作流程机制,由申报对象向百丈镇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百丈镇乡村博物馆政策兑现申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由各业务线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资料,统一交镇党群服务中心汇总后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审议,审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业务线实施政策兑现。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事项时间周期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统一申报时间为6月份、11月份两次,如有特殊时效要求的事项,采取“一事一议”形式单独审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补助)资格

1.经查实,由于单位行为造成群众投诉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奖励(补助)资格。

2.因法人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存在无理信访的人员,取消当年奖励(补助)资格。

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不得享受本政策。

4.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不享受本政策。



附件2

                                             百丈镇乡村博物馆政策兑现申报表

申报类别

□租金补助                  □命名补助

□装修补助                  □宣传推广补助

□运行补助                  □智慧化提升改造补助

□活动补助                  □更新展陈补助

□荣誉激励补助              □民宿布展补助

申请主体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申请项目及相关证明内容

(如需文件等佐证材料的,请另附)

申请兑现内容


根据百丈镇乡村博物馆政策第    条,本次申请:          



申报主体签名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意见


签名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注:1.各条政策所需佐证材料由各受理部门负责核实校对。

         2.本人(单位)承诺,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责任。


沙巴体育娱乐场,中国足彩在线制定《百丈镇“乡村博物馆 ”黄金10条政策》的通知-余百政〔2024〕66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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